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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圖書館受贈圖書資料處理要點】
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圖書館 受贈圖書資料處理要點
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
(99.12.30)99年第6次所務會議通過
(111年5月2日)111年第2次所務會議修正通過
第一條 |
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(以下簡稱本所)圖書館為有效處理受贈圖書資料,特訂定本要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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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條 |
受贈圖書資料以符合本所圖書館館藏發展政策為收受依據,含下列類型與主題:
一、古籍善本、孤本、抄本等絕版圖書。二、內容具學術價值並與本所圖書館館藏範圍為中國古典文學、中國近現代文學、中國哲學、經學文獻、比較哲學有關之圖書資料。 三、內容涉及明清文學、臺灣文學、宗教、美學以及東亞研究、婦女研究,或本所重點研究計劃等主 四、其他經本所認定具有典藏價值之各類型圖書資料。 |
第三條 |
惟受贈圖書資料有下列情況者,本所圖書館得不納入館藏:
一、不符著作權法之規定者。二、複本館藏。 |
第四條 |
本所視資料類型及特殊性,與捐贈者簽署「圖書資料捐贈契約書」,並得依捐贈個案之特殊狀況,酌予調整契約(範本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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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條 |
本所授權圖書館依前條所稱契約書內容處理受贈資料,並保有受贈圖書資料之處理權,包括典藏、陳列、淘汰、轉贈或其他處理方式。受贈之圖書資料經圖委會審視其學術價值,得典藏至當代學人典藏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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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條 |
本要點經本所所務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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